关于开展广东民营企业社会责任(2016年度)调研
粤工商联办发〔2017〕2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工商联、省工商联各直属商(协)会、省工商联执(常)委、省光彩会理事:
2016年,我省广大民营企业不忘初心、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多重压力下内外兼修砥砺前行,各项经济指标和社会责任履责实践成效显著、可圈可点,民企的行动和贡献对广东经济社会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展示民营企业正能量,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我会决定编写出版《广东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2016)》向社会公开发布。现就2016年度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及意义
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新形势下,企业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证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员工权益、遵守法律、崇尚道德、参与公益慈善等社会责任,已逐步成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和时代的必然趋势。
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粤办发〔2015〕16号),明确要求省工商联牵头落实国家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开展我省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调研,组织编写广东省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年度报告,是贯彻落实省委16号文件精神、推进民营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的适时之举;也是引导民营企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培育质量品牌新动能的务实之措。
二、调研范围及内容
调研对象主要是规模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地注册的港澳独资、合资企业。重点做好省、地市级工商联执、常委和光彩会理事所属企业的调研工作。
我会制订开发的《2016年度广东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表》(见附件)及调研填报数据库软件,供民营企业填报在履行对员工、消费者、环境、商业合作伙伴、社区等方面的社会责任及责任管理的数据信息。调研表的数据收集整理是编制发布广东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的基础数据和主要依据,同时也为编写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汇编提供基本素材和参考。
三、调研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1. 各地市工商联和直属商会要充分重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工作,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及人员保障,指定相应工作部门负责此项调研,联系指导民营企业正确、规范填报调研表,确保参与企业的广泛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录入的准确性。
2. 《2016年度广东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表》及填报软件已在广东商会网站公布。省工商联执(常)委、省光彩会理事单位,地级市工商联、直属商(协)会以及企业可以直接下载。各地市工商联和直属商会要指导督促企业进行填写录入,所有表格请于4月10日以前汇总上报,确保《广东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能在今年6月份以前向社会发布。
联 系 人:黄道涛,020-83332162、13416195642
传 真:020-83354997,电子信箱:
附件: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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